農民財產性收入包括哪些,從經濟來源和生產經營模式來看
財產性收入是指通過資本參與社會生產和生活活動所產生的收入,即家庭擁有的動產和不動產的收入。那么農民財產性收入包括哪些呢,可以從下面兩個方面來看一下。
一、從農村經濟來源分析
農民收入可分為四個方面:工資收入、家庭經營收入、財產收入和轉移收入。
工資收入主要是勞動收入;
家庭經營收入主要包括種植糧食、飼養畜禽等農業生產收入;
財產性收入主要是來自外商投資和財產租賃的收入,
轉讓收入與國家支農政策有關。
從全國情況看,工資收入和家庭經營收入在各種收入來源中所占比例最大。
二、從農村生產經營模式來看
農民財產性收入包括哪些如下:
1.家庭農業生產經營收入:這是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獲得收入的最重要、最穩定的途徑。
據統計,2000年,農民家庭的農業生產經營收入仍占家庭總收入的65.5%。可以看出,這部分收入主要來源于農業養殖業,仍然是目前農村家庭經營收入的基本部分。
2.農村家庭非農經營收入:這是隨著中國,經濟改革的深化,農民收入多元化的新亮點,主要包括農民的工商業等第二、第三產業收入。
這是農村農民重要的收入增長點,也是發展農村市場經濟、繁榮農村經濟的重要內容。
3.農民工收入:隨著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“農民工潮”的出現,在改革開放的大潮中,農民工成為農民獲得除農業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的新選擇。這是一種工資性收入,工資需要繳納個稅,具體可以查看個稅綜合所得稅率。
這種收入已經成為增加農民收入、縮小城鄉差距的重要切入點。大量農民工已經成為中國城市化和現代化的重要推動力。
4.集體經濟收入:改革開放后,當鄉鎮企業等集體經濟開始興起時,集體經濟收入曾是農民增收的重要來源。然而,由于資金,技術、管理、人才和市場等方面的問題,近年來多種形式的農村集體經濟中,這一收入的增長逐漸開始疲軟。
5.其他收入:包括各種財產的投資收入、政府財政或農業扶持政策的轉移收入、出租和出售財產的收入、親友的饋贈等。
以上就是農民財產性收入包括哪些,從經濟來源和生產經營模式來看的全部內容。
標簽: 農民財產性收入